去世人员办理丧葬登记流程
一、退休人员去世后,家属告知去世人员所属单位负责人。
二、所属单位及时上报离退休工作部,离退休工作部将相关信息上报人事处。
三、家属需携带以下资料到人事处办理抚恤金:
1、死亡证明原件、复印件;
2、去世人员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;
3、办理人与去世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(比如户口本等)原件、复印件;
4、去世人员本人的社保卡或工资卡,非农行卡需提供开户行信息。
如果家属有特殊情况,可以咨询人事处电话:60215176。
四、家属需携带银行卡(去世人员本人的社保卡或工资卡,非农行卡需提供开户行信息)到财务处办理抚恤金领取手续。
五、家属需向离退休工作部提交以下资料,由离退休工作部到社保申领丧葬费:
1、去世人员死亡证明原件、复印件;
2、现场填写《终止基本养老待遇人员登记表》。
丧葬费有社保统一汇入去世人员的社保卡中。